2008年1月18日星期五

基督徒的戀愛、交往 與 婚姻 543

每一次當小組或團契中的討論主題是相關於基督徒的婚姻準備,又或者是相關男女交往(愛情)時,好像都總會有特別熱烈的回應。 在教會中滾了三十多年,看到這類型的主題,內容似乎隨著時間,越來越不一樣。

自己在學生時代的時候,愛情與學業的選擇中,牧師的答案永遠是學業優先,愛情少碰。 (雖然當時的弟兄姐妹、都是聽過就算,戀愛照樣談,但現在再去回想,真的感到當時的牧師說得很對。)

感覺到改變最大的,就是關於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之間到底能不能談戀愛。 在當時,恐怕連問都不敢問,一問,就是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 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 光明與黑暗有甚麼相通呢? 基督與彼列(“彼列”就是撒旦的別名)甚麼相和呢? 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 (哥林多後書6:14~15)

到了今天,好像都在害怕”絆倒”年輕的弟兄姐妹,而請許多所謂的”專家”來,教導男女間的交往、如何認識自己、如何認識他或她,性格上要怎麼搭配,到底你喜歡的他或她是怎麼樣的,等等的東西。 這些透過一些神學包裝過的心理學與輔導學的工具(或理論),或許真的可以幫助弟兄姐妹來釐清楚,自己內心想要的白馬王子或是白雪公主。

只是我常常都在懷疑,這些透過測驗所釐清楚的,到底是自己”老我”想要的,還是在基督裏面的”新造的人”所想要的呢?

自己也都年輕過,我也十分了解到,所有的理論就算讓你在了解到你自己想要的TYPE,但只要當化學作用起來,就算那女生或男生是再不合格,也都用”愛心”包容。

在這邊,自己只能做見證,並分享一下自己走過來的心得。

第一,按照自己從聖經中的了解,在沒有實際已生效的婚姻效力下,信與不信的是不應該開始愛情的交往,因為這不是上帝所喜悅的,無論是舊約或新約。

弟兄姊妹最常會做出的反對意見,都是說你(華恩)怎麼知道上帝不能救XXX,我相信上帝也愛XXX。 沒錯,上帝願世人都得救,不願一人沉淪。 只是以這樣為論點的弟兄姐妹,根本對於上帝的愛,有著嚴重的主觀上的偏差。 今天一個人的得救與否,和弟兄姊妹選擇順從肉體是完全的兩回事情。

今天若一個弟兄姊妹,因為上帝的緣故,選擇不和未信主(受洗)的人交往,這是上帝所喜悅的,是尊重上帝的行為。

今天若弟兄姊妹,硬要在一起,上帝也會尊重您的自由意志,只是後果請自行承擔。 (但當出問題之後,回到上帝身邊,上帝還是有恩典,只是屁股要照樣被打。)

在與非基督徒選擇分手的時候,常常有些很聰明的非基督徒會說,”你這基督徒真沒愛心,我從此不再到任何教會了。” 這時候往往很多弟兄姊妹都會害怕,做了不好見證,但請別擔心,因為這與聖經的教導是不合的。 一個人的信主於否,在於他自己與聖靈,若一個他或她是因為弟兄姊妹的緣故才來教會,這才危險。 (我們的上帝需要人用心靈和誠實來敬拜祂,同時,認為上帝需要借用美色來吸引人來,是對我們所信的上帝極為不敬的。

第二,把選擇終生伴侶的選擇權交回給上帝,是上帝所喜悅的。 若嚴格的來看聖經,當人類開始自己選擇伴侶的時候,這是一個屬血氣的行為,並導致了上帝的靈在上古時代不再與人居住了。(創6:1-3) 這是直到耶穌釘在十字架後,才獲得解決。

自己和君蘭在加拿大的時候,同一間大學,但從來沒有碰過面。 在台灣的時候,雖然家距離不遠,父母也都在同一個教會多年,但都沒有碰在一起過。 第一次見面的時候,君蘭還在香港工作。

小組的弟兄姊妹在開始的時候,都有在納悶為何我們不和大家說,我們有在一起”約會”。 只是在當時,華恩和君蘭還在尋求上帝的旨意。 在與君蘭交往中,華恩才發現到原來和伴侶一起靈修是多麼甜蜜的。 華恩和君蘭當時的禱告,都是希望我們兩個在一起是上帝”看為好的”,是可以除了雙方都有與上帝更好的關係外,更可以為身邊的人帶來祝福,若不好的話就讓我們平安的分開。

在交往途中,華恩和君蘭都有看到上帝的印證,因此最後就在上帝和弟兄姊妹面前,二人成為一人。

弟兄姊妹一定要對神有信心,並且要把選擇權交回給上帝。 上帝會對弟兄姊妹的婚姻有安排,若追尋上帝的喜悅,不單只可為自己帶來祝福,更會為眾人帶來祝福!

願上帝都祝福大家!

2 意見:

an 提到...

剛好最近跟少年家族的小羊常常講到這個話題,覺得非常不容易。
我很同意華恩的觀點。
畢竟我曾經也是那位當初「硬要在一起」但後來「被上帝打屁股」回轉向神的人 >.<
穩定在教會開始認識神之前,我不懂為何與不信的人交往是不討神喜悅的。我那時也不認識這段經文(林後6:14-15)。
開始更深入地認識神的旨意後,越來越清楚為何我的交往不討神喜悅,況且也對自己有害。
神沒有禁止我們交不信主的朋友,但是講到交往(也就是婚姻的前一步驟),怎麼可能跟一個擁有不同人生觀、不同價值觀、不同信仰的人達到「合一」呢?
我相信有的人會因著男/女友信主,但是若是因著單純朋友的關係之下信主,就不需懷疑他/她選擇信主是不是為了肉體與情感上的追求。這樣不是更好嗎?:)
總而言之,多交朋友吧。但是,別亂談戀愛,這是盛重的選擇和承諾的開始。到時候,難分你我,頭腦不清楚究竟是誰做主:神?還是我自己?

Daniel Lin 提到...

我還滿喜歡你這篇文章的, 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