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30日 星期日

藍色、綠色、西藏、北京? 上帝到底站哪一邊?

我常在想不知道最近比較熱宗於政治的基督徒在靈修時,有沒有看到下面這兩段”有趣”的經文?對下面的經文特別有”感動呢”?

「“馬”是為打仗之日預備的;得勝乃在乎耶和華。」(箴言21:31)

「靠”馬”得救是枉然的;”馬”也不能因力大救人。」(詩篇 33:17)

^_^

這次回到台灣出差,但和以前幾次很不一樣,這次的台北有著很不同的氣氛。 回來前幾天,君蘭回到台北,之後在電話中,知道她也染上了”選前焦鬱症”。 回到台北,到了教會中,好像很多的弟兄姊妹也在有點”緊張”。 在受難日前一晚,大家在紀念最後晚餐的時候,也都聽到很多弟兄姊妹在為台灣政治的前途在禱告。

很多的禱告都是在求上帝醫治台灣,要求上帝的公義顯明。 我相信上帝愛台灣就如同祂愛世界一樣。 我很好奇,在台灣長老會的聚會中,是不是也有著同樣”字眼” (如:醫治台灣與在台灣顯明公義) 的禱告?

也許因為我並不是一個中華民國的公民,也不據有公民投票的權力。 但這次的選舉卻讓我思考很多,我在思考,這麼多政治立場不同的基督徒在禱告的時候,上帝究竟是站在哪一邊的?

為了好好的思考這個問題,我必須中立的去檢視雙方的立場與背後的原因,而以下是我的發現:

1) 對於政治傾向是偏藍的基督徒,醫治的禱告好像是認為台灣的”社會病了”,為何容忍撕裂族群、貪汙犯法、並無公義。

2) 同樣的,政治傾向是偏綠的基督徒,好像也是認為台灣的”社會病了”,怎麼可以為了”經濟”來賣台,經濟不好都是泛藍杯葛,而國民黨才是真正的大黑金、買票的,因此台灣人民需要上帝的醫治、需要公義。


我無法確定台灣與北京和西藏與北京之間的事件可否採用民主制度來解決?

支持西藏的基督徒,可能說,這需要西藏的人民來決定,而北京政府需要尊重西藏人民的人權。 而在台灣這邊立場也應該差不多,台灣的未來需要由台灣的人民來決定,由台灣地區來公民投票。 但,對於北京政府而言,台灣和西藏都是中國的一部分,而中國的未來需要由中國的人民來決定。 雙方對於”國家公民主權”的認定有著極大的歧見。

我不知道上帝聽到我們這些禱告,會作何感想? 主耶穌會不會也尊重”民主”,我們的主會不會也看兩邊基督徒禱告的人數來決定呢?

若今日主耶穌乃使用”民主制度” (以基督徒禱告人數的來選擇支持的對象),那恐怕這世界會變得很”有趣”……..

若我們思考一下,若上帝採用”民主制度”的話,台灣和中國大陸的前途會變得如何呢? 西藏與北京之間的問題又會如何解決呢? 恐怕台灣將變成中國的一部分,(大陸有超過八千萬的基督徒),而西藏因著是異教徒的區域,恐怕禱告的人數也無大陸的基督徒多。

民主公民投票的制度,好像陷入了兩難中。 (同時,若上帝以基督徒的”禱告”人數來決定,恐怕台灣和西藏的未來……都和我們所期望的不同)

很多弟兄姊妹認為該從人權方面著手,這點我也同意,但”人權”這詞的使用必須非常小心。 ("人權"是否可以無限上綱呢? 當台灣政治人物被調查的同時,又對著電視鏡頭高喊”政治打壓”、”政治迫害”,您作何感想呢?)

從CNN 或 一些外電中,看到西藏很多人被中國武警鎮壓。 但在前幾天中國官方公布的影片,卻是看到藏民暴徒攻擊一些建設,與到處放火。 今天在新聞中又看到中國人民成立的反CNN 網站,專門抓外電”出包”的問題,在網站中看到,外電的圖片好像被切成一半,而外電在”看圖說故事”,反CNN網站上面把整體照片和圖片給POST出來。

在此我想,我也開始在懷疑,外電的報導,是否是中立報導,還是只是想要”炒新聞”? 我想在人不在西藏的我們,很難去了解真正所發生的事情,只能夠靠新聞,只是當我們在”聲援西藏人權”的時候,是否也該公義與公平的檢視一下,其他非藏人所受到的”無妄之災”?

因著911的事件,美國的人權標準面臨到嚴峻的挑戰! 人權與國土安全該如何取捨? 恐怖分子與爭取人權者之間該如何分別? 可否為了要表達立場而採取激烈的手段? 自焚? 自殺炸彈? 炸毀社會設施(高樓)等?
若以上案例轉換成比較接近台灣的事件的話,那將變成:

1. 偏綠的基督徒也可以回想一下,2004年的319事件之後所發生的事件。
2. 偏藍的基督徒可否接受,綠營為了台灣的主權獨立而開始發動五百四十四萬人民,全民罷工,並干擾其他公民的上下班時間。

對於不在大陸的我們,可能都是認為西藏的人權被壓迫了,但對於大陸來說,最近西藏的”滋事份子”是”恐怖主義”、造成社會的動盪不安。

可能雙方立場的基督徒都有足夠的理由,來為雙方的行為做出解釋(justify),但若雙方都有理,那到底是怎麼樣? 哪一方才對? 或是上帝喜悅的?

從一個比較大的角度來看,到底是否是有些有心人士利用了這些議題來做些政治上的操作呢? (像是在台灣的”支持西藏運動”又是採哪樣的心態呢?)

到底基督徒該怎麼辦? 是否應該支持政黨呢?

從歷史來看,好像基督徒在和政治掛勾後,都擋不住試探,都讓上帝蒙羞 (各類的宗教戰爭、十字軍東征、宗教異端裁判所、太平天國、以基督教立國的德國在二次大戰中的猶太人大屠殺….),好像當教會與政治掛勾之後都沒有好下場。

到底基督徒該怎麼辦? 是否應該支持政黨呢?

我想主耶穌已經把答案告訴了我們,”愛人如己”,這段經常被基督徒誤解,並拿來”無限上綱”的經文。

很多的基督徒都知道耶穌說過要”愛人如己”,而很多基督徒也都認為耶穌所說的,是要基督徒努力的去幫助別其他的人 (不管是基督徒或非基督徒)。 可是當我們回去看耶穌所引用經文的出處的時候,(利未19:18 之前後文),我們將發現到從利未19:9開始,這裡都是在討論一個公義社會公民的行為。

若無記錯的話,新約聖經共有兩處記載耶穌引用這段經文,愛人如己(利未19:18),一次是當法利賽人試探耶穌的時候,(馬太22:34~38),要在耶穌的教導中、抓出把柄。 另外一次是遇到一位少年的財主 (馬太19:16~22)。

這兩次的經文真的十分有趣。 律法師(法利賽人與文士)是從政治(或政策)的角度來試探耶穌,而少年的財主則是從”神的子民”當有的行為的角度來詢問耶穌。 為何耶穌都是用同一段經文,愛人如己,來作為回應呢?

而當少年財主來問耶穌,該如何做才能獲得永生時,耶穌的一個回答,也是誡命 (上帝公義的社會),耶穌在馬太19:18~19的回應,包括了利未19:9~18節中的中心精神。 光是看利未19:9~18章中,上帝公義社會的標準時,恐怕今天每一個國家的政策與法律都無法達到。

比方說,在收割的時候,不能全部收割,換成今天的角度,可能不可以把錢全部賺,要留些賺錢的空間給窮人。 試問今天號稱"民主"的國家,有哪個不是以經濟掛帥,而制度讓有錢的人繼續有錢呢? 今天的公司行號都是每月給薪,有的比較好是每兩個星期,但在利未19:13章上面,我們必須當日就給。 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我也不知道有任何的基督徒,敢把”禧年”的規範提出來放入政策之中 (利未26章)。

很多的基督徒真的誤解了”愛人如己”,從利未記的前後文中,耶穌是要基督徒追求上帝公義的社會。 而耶穌對少年財主的回應更是對所有基督徒的最大挑戰,耶穌並不是叫我們有空就去幫助有需要的人,耶穌是直接了當的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馬太19:21)” 很多基督徒誤解了愛人如己的涵意,以為偶而幫助他人就是愛人如己,卻不知道上帝的標準是如何的高。

換而言之,當律法師(文士和法利賽人)想要耶穌解決摩西律法與羅馬社會制度衝突議題的時候,耶穌的回應卻是,要愛您的上帝並回歸至上帝已經頒布的公義社會制度。

到底基督徒該怎麼辦? 是否應該支持政黨呢?

我想若基督徒真的想要參與政治、要參予人權的爭取,很重要,我們應該檢視自身的動機,並透過聖經真理來做為檢視。基督徒都應該嚴厲的檢視政治議題雙方的立場與理由,然後在依照上帝的標準來做出政策性的詢問。 基督徒應該以聖經為意識形態,而非因為一些政治上的言語或政策,來作為選擇陣營。 實際上基督徒只能夠在上帝的陣營中。

基督徒不適合以黨派的正是傾向來作為思考,而需要以上帝真理標準來檢視。
對於北京政府,我們應該提出詢問,為何不願意透過和達賴的會談,雙方坐下來解決問題。 對於西藏的滋事份子,我們應該詢問他們,在他們想要表達立場的同時,是否忽略並干擾了其他人民的權利,並且破會他人的房屋呢?

對於一天到晚在喊”愛台灣”的政客,靠著口號來試圖讓他人認為他是”為台灣著想”。 我們應該詢問他們"愛台灣"到底是是代表甚麼? 是把利益給予特定人士,還是應該把利益給予所有人民? 特別是政策有否公義的照顧到窮人? (利未19:9~18之精神)

對於藍的,基督徒應該提出疑問,是否因為拼經濟而忘記社會勞工(收入比較少)的人的保護 (利19:9)。 而對偏綠的,我們也該提問,政府是否在政策上面有為了經濟而偏袒有勢力的人 (利19:15)? 更甚至的是,基督徒更應該詢問雙方政治人物,對社會弱勢者如何照顧,無障礙空間的政策為何? 根據利未19:14節的精神,基督徒應該勇敢的詢問政治人物的政策,是否是在”咒罵聾子,並把絆腳石放在瞎子前”?

但願以後能夠看到與聽到弟兄姊妹,不管是在禱告會中或是分享中,都是能夠以上帝社會公義的標準來發聲,並且以上帝標準來檢驗所有的候選人,而非只是為某政治傾向來發聲。

願主祝福大家。

主內 華恩

2008年3月25日 星期二

約翰福音 6:22~71

這些章節讓我們思考:
一、為何我們要信耶穌?在我們信仰和屬靈生命的成長過程,是否學會了單純的信耶穌?
二、什麼是「作神的工」?
三、耶穌說我們要吃「生命的食物」還有耶穌的「肉」是什麼意思?

我們花了許多時間討論第一個問題,而看見耶穌不願我們以神蹟為信靠他的動機(至少不能成為唯一的動機)。雖然,耶穌知道人作為肉身,需要滿足務實上的需求(因此之前施行五餅二魚的神蹟),但他也提醒我們,他最重要的目的是來滿足我們靈命上的需求:「不要為那必朽壞的食物操勞,卻要為那永生的食物操勞,就是人子所賜給你們的,因為人子是父 神所印證的。」(約6:27)

第二,什麼是「作神的工」呢?耶穌的答案:「信 神所差來的,就是作 神的工了。」(約6:29)。什麼?原來只要信耶穌就是作神的工?這樣聽起來很簡單嗎?想想,也並非容易。用另一個方法說,我們的功課,就是一個「信心」的功課。在小組分享自己靈命成長的過程中,許多人分享自己的信仰生活的高低,遭遇的「暴風雨」使他們信心搖擺不停。「信心」真的是一個漫長的功課。這個信心,不是依靠神蹟得著。看啊,那些跟著耶穌的民眾,才剛看見五餅二魚的神蹟,又再度要求耶穌施行另一個神蹟來驗證耶穌的身分(約6:30~31)。「信心」的功課,難在於我們不能單靠我們的眼睛所看見的。
很多朋友問我說,我怎麼會信一個看不見的東西,還信的這麼狂熱;我這樣是否放棄了我的理性?我就回應說:人不單只是個理性的動物,也是非常的感性的呀;很多東西,我們無法看見,但我們能忽略它們的存在嗎?況且,那些「看不見的」不是常常都是最寶貴的嗎?例如友誼、愛、等情感,叫你畫都畫不出來,解說也解說不清楚,但你卻不能說它們不存在。雖然看不見,摸不著,但你所能感覺到或看見的,可能是這些情感所延伸出的一些具體效益和表現。耶穌在約翰福音3:8用風作比喻:「風隨意而吹,你聽見它的響聲,卻不知道它從哪裡來,往哪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這樣。」
我們用眼睛可能看不見神,但看得見祂在這世上的傑作,也看見祂所賜下的天使,還有祂在我們生命中的作為和影響力。

最後,耶穌繁複提到「生命的食物」,還叫我們吃他的肉、喝他的血。究竟什麼意思?Carson在他書中解釋,肉與血在此作為象徵性的比喻。他比較6:40節與6:54節:
6:40 : 「因為我父的旨意,是要使所有看見了子而信的人有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使他們復活。」
6:54 : 「吃我肉、喝我血的,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使他復活。」
再來,第56節也強調:「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住在我裡面,我也住在他裡面。
因此,Carson 解釋,「吃我肉、喝我血的人」象徵的是「所有看見了子而信的人」或者「住在[耶穌]裡面」並有耶穌「住在他裡面」的人。
我們曾經在約翰福音第一章就看見約翰如此形容耶穌的來臨:「道(the Word)成了肉身(flesh)」(約1:14)。耶穌就是那個「道」(the Word),而他來到世上變成了具體的肉身(flesh)。
用簡單的話來說,耶穌就是神的話語之具體化。因此,以上,我們要吃耶穌的肉和喝他的血,意思也是說,我們要把神的話語存在我們裡面。這個比喻似乎還挺常見到的。我們讀神的話語不能只是表面上的讀,而是要把這些話語內化,成為我們生命的一部分--所以有點像把這些話語吃下去一樣:以西結(Ezekiel)3:1~3、耶利米(Jeremiah)15:16都引用同一個比喻。

究竟,把神的話語(耶穌)帶來的是什麼?我們就回到耶穌從一開始就講的「生命的食物」如何滿足我們靈命的需要:「使人活的是靈,肉體是無濟於事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是靈、是生命。」(約6:63)

我們不要活得像一個空殼,只在乎會朽壞的肉身。我們要活出真正有營養的生命。為此,我們需要養育我們的靈命。而耶穌就是我們靈命的糧食。

請慢用~

2008年3月5日 星期三

勝過試探:耶穌的榜樣

Matthew 4:1-11; Mark 1:12-13; Luke 4:1-13

2/10的主日,去巴黎的美國教會聚會時,牧師講到馬太第四章,當耶穌在曠野中受試探的故事。
我這幾個月以來,覺得這段經文很深洞。
耶穌作為一個活生生的人,也會受試探... 所以,我們是直接可以學習他如何去勝過這個試探的。

牧師把三個試探歸類的挺清晰:
第一試探、利用人肉體的私慾(physical temptation)
第二試探、利用人心靈的私慾(spiritual temptation)
第三試探、利用人對物質的私慾(material temptation)

近一步地解釋的話,

第一、人是肉體做的,因此需要吃喝才能活。但是我們有時忘了我們的身體只是短暫的,最重要還是我們心靈的培育。所以若我們讓我們肉體的欲望勝過我們行道的意志力(如果我今天 因為太想吃提拉米蘇所以沒寫該寫的作業),那就是我肉體的欲望,而不是我的靈正在控 制我了。我們要認定優先順序,把神的旨意放在首位(而不提拉米蘇!)。在此,耶穌清楚用聖經的話語來說清楚優先順序:「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要靠神口裡所說的一切話」(太4:4)
結論是:"My body is not God, God is God."

第二、人總是希望能親眼看到什麼奇妙的神蹟讓他信神是那大能的神。不過若看見才信,那還叫做「信」嗎...我們也看到很多人在新約是見而不信的。我們也總是希望神依照著我們的方式來滿足我們的期待。但是這叫做「信靠神」嗎?耶穌說:「不可試探主你的神」(太4:7)
結論是:"I am not God, God is God."

第三、人活在世上需要金錢來生存。但是耶穌也特別警告我們,不能做金錢的奴僕,應該專注的目標是建造永恆的天國。所以耶穌不聽撒旦,直接把他趕走:「撒旦,走開!經上記著:『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他。』」
結論是:"Money is not God, God is God." AND "Satan is not God, God is God."

這三樣試探,似乎碰觸到人性最軟弱的幾樣試探:無論是肉體的欲望、心靈的欲望、金錢財富的欲望..... 人本身就會有這些私慾。慾望本身並非不道德。我個人很喜歡享受一頓好料理。但要認清楚的是,我們不能讓這些私慾成為我們的「主人」。
我們要知道如何來管制並且讓神住在我們心中的首位來指引我們的生活。

每次遇到試探,這段經文就浮現給我參考。耶穌究竟怎麼勝過那些試探呢?
耶穌用神的話語把撒旦的謊言拆毀。

神的話,就是我們面臨屬靈爭戰的最好裝備:)

(附注:以上用提拉米蘇舉例有點繁複,請見諒。Of course, 還是可以請我吃提拉米蘇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