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6日星期三

釘痕手

聖誕節這個特別的季節又到了
讓我們再次思想 耶穌釘在十字架以及從死中復活的意義

每到這個季節我都再次回到小時候看耶穌傳影片的感受
當時不太了解為何耶穌要死,並且一直哭著想:耶穌怎麼能愛我們這些不起眼的人呢?怎麼連那些對他如此壞的人也願意原諒呢?

馬可福音中記載,耶穌在十字架上極度痛苦的時候,向天父喊:「我的神,我的神,你為什麼離棄我?」("My God, my God, why have you forsaken me?")--可15:34。
神為何讓耶穌受這麼殘酷的死法?為何沒有救祂的兒子?
我想當時天父看著人們如此對待祂兒子也正在哭泣著。
我最近看的一本書引導我思考另一個問題:若神把耶穌從十字架救下來,那不就等於是直接把那些逼迫耶穌的人--還有許許多多其他的人們--都定了罪?
但耶穌來到世上,是為了救我們,來洗淨我們的罪,讓我們能因著祂勝過罪孽。
因此,祂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所做的是什麼。」("Father, forgive them, for they know not what they do.")--路23:34。

這種無條件的愛,除了在耶穌的生平中,你還在哪裡有看過?

詩歌分享:「釘痕手」詞曲:盛曉玟

每到這個時候 想起當時的事情
好像一個釘痕 在生命中
叫我無法忘記 無法忘記祢
在我生命中  留下的印記

釘痕手 醫治我
撫平最深的傷痛
釘痕手 安慰我
不再害怕不再憂
釘痕手 釋放我
脫離黑暗入光明
釘痕手每一天扶持我

2007年12月15日星期六

登山寶訓 – 從新再爬三分之一的心得

看到維正弟兄的發言、還有ANN的回應,回想起過去的一些往事,心理面真的有滿深的感觸。

上帝的”公義”和”慈愛”、“律法” 與 “恩典”,這些之間的孰輕孰重、好像不斷的困擾的弟兄姊妹、並且自己也因著對天平兩端的偏重與執著,和其他弟兄姊妹造成過不合。

終於、再次的翻開聖經、來到耶穌的登山寶訓、重新的再次去檢視,耶穌所要帶給我們的信息。 雖然已經看過多遍了,但這次我嘗試著從一個當時猶太人的角度去思考耶穌的話語。 (前陣子新加坡教會的幾個講座、並看了一些作者的書籍,發現自己真的和很多改革宗的華人基督徒一樣,忘記耶穌就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猶太人。)

當我從這樣的角度是看的時候,我發現到一些很不同的角度與一些亮光,幫助我更加的去理解上帝的 公義 和 慈愛、律法 與 恩典 之間的關係。

在馬太福音五章17~18,耶穌提到了”..天地都廢去了,律法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 接下來耶穌就提到了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馬太五章20節)

在過去,我接受很多的教導,都是指這邊耶穌所教導的是我們今日基督徒的救恩,透過救恩、我們的義得與勝過當時的文士與法利賽人。

在這邊我想我必須先要澄清,我個人是相信救恩是必須透過耶穌基督、也必須是因信稱義的,人只是接受神給我們白白的恩典。 從”靈意解經”的方式,我能夠了解並接受上述的說法。 (耶穌要表達必須透過救恩才能勝過法利賽人的義)

可是,當自己再去讀這段經文的時候,忽然發現,耶穌未必是要表達這樣的意思…

首先,當時的猶太人(聽眾)並沒有救恩的觀念,雖然他們有認罪受洗的觀念(施洗約翰),但並不了解救恩。

接下來在第五章,耶穌共舉了六個議題、和聽眾討論,分別是:

1) 論殺人 (馬太5:21~25)
2) 論姦淫 (馬太5:27~30)
3) 論休妻 (馬太5:31~32)
4) 論起誓 (馬太5:33~37)
5) 論以眼還眼 (馬太5:38~42)
6) 論愛仇敵 (馬太5:43~48)

我這邊的假設是,馬太是把耶穌一次完整的講道給記錄下來,若是如此,前面和後面的經文應該是互相呼應的。

在此,當我在思考這些議題的時候,我發現到一些不同的亮光:

在21節上半,耶穌所引用的應該是十誡中的”不可殺人”(出20:13)。 重點應該是在該節下半段出現的 “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這句話應該不是出於舊約的律法、而很有可能是兩約時期的法利賽人與文士,根據出埃及記21:12節,而延伸出來的教導。

當時的猶太聽眾一定非常熟悉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教導。 而非常有可能是,當時的教導所注重的是”殺了人、都要受審判”。

當回去仔細去看舊約摩西是如何詮釋上帝律法的時候,可以發現到,耶穌只是把律法的精神再一次的重現給當時的聽眾,分別在利未記19:13~17 (不可心裏恨你的弟兄)。 耶穌重新的告訴聽眾,上帝真正的義涵是要說,不單只是殺人的要受審判,就連”罵”弟兄的也必須要受審判。

耶穌就直接把該議題的詮釋、提升到一個令人震驚的標準,(也是上帝的標準),同樣的事情也發生在接下來的五個議題當中。

一個讓我比較感到震撼的發現,在於論休妻,這邊很明顯是出於申命記24:1~4節的教導。 在過去這是令我跌倒的經文,因為明明舊約可以、但耶穌又推翻,這樣和五章17~18的教導不就是起了衝突嗎?

但最近當我從一個當代猶太人的角度去看的時候,我真的有了很不同的亮光。

在申命記24:1所提到的,在原文的意思應該是,當丈夫不喜悅妻子、因發現妻子有”不道德”(或裸露)之事的時候,可以寫休書。 這對舊約時期的(很早很早時期)的猶太人來說,都是指犯姦淫罪的女人。

但兩約之間的年代,有一個叫做希爾利(Hillel)的拉比,當時他在看申命記24:1的時候,不了解為何摩西要使用”之事”(something or a thing or a cause)一詞,而不單單只用不道德。 因此根據這項文法上的結構發展出一套 ”any cause”
(任何條件) 的理論,來解釋該節經文只是在舉例其中一件事情,並認為只要丈夫任何不滿的事由,都可以當做離婚的合法依據。

在此的亮光之下,我發現到耶穌在這部分的講論中的核心信息其實是在糾正聽眾的思想 , 將被文士和法利賽人所扭曲的舊約(律法)教訓,重新詮釋給當時的聽眾聽。

這樣的論點在 “論愛仇敵” (馬太5:43~48) 好像更加的明顯了。 第四十三節,耶穌所引用的文士教導 “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這邊很有可能是文士與法利賽人引用利未記19:18、詩篇十八篇37~40節,而延伸出來的教導。 但在利未記19:18卻很清楚的記載到,”不要報仇” 與 “愛人如己”。

過去我因為這些經文而困擾,但利未記19章給了我亮光,耶穌是要當時的猶太人將外邦人(仇敵、當時逼迫猶太人的羅馬人)也當作自己人,因為上帝的國度也是要給別人的。 但我重新看到,其實耶穌一開始就講明天國並不是當時猶太人所想要的彌賽亞國度,耶穌所傳講的是真正的天國(Kingdom of God)。 救恩是要給包括猶太人以外的人,有很多可能是猶太人的仇敵。

身為基督徒,我想耶穌要給我們的教導是,我們也得為那些”找我們麻煩的人”禱告,去愛他,因為他或她可能會變成”自己人”,不能因為我們討厭某些人,而就不把救恩傳給他或她聽,因為上帝是公義的,救恩也可以給我們所討厭的人。

從這樣子的研讀,我好像發現恩典與法律、公義與慈愛,好像是一體兩面的。 就律法來說,有著我們幾乎無法達到的標準,但同時我們有上帝給我們的恩典。

在這樣的角度下,當我再去從新看馬太五章20節的經文的時候,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我發現到,耶穌所指的”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有可能是,文士與法利賽人已經偏離了真正舊約律法的義涵,因此所謂的”勝於”可能不單單只因信稱義,更是要真正了解到上帝律法背後的意義。

最重要的是,耶穌本身重來沒有廢去任何的律法,重新的閱讀登山寶訓,我發現耶穌是再向當代的猶太人發聲,重新詮釋錯誤的解經觀念,並把真正的律法精神教導給猶太人。 另外在保羅與亞基博的辨明中,有說明他本身在講道的時候也都是”不外乎眾先知和摩西所說將來必成的事”(使徒26:23)。

當保羅給提摩太最後的遺命書信的時候,保羅說到”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與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3:15~16) 這裡所指的聖經、是包含舊約的。

任何要傳講 救恩(福音) 或 基督的教導,但卻沒有在之後的教導中沒有提到舊約或是上帝的律法,這都是不正確的、與聖經的教導不符合。

願天父上帝的慈愛、主基督耶穌的恩惠、與聖靈的感動、常與我們同在!

2007年12月10日星期一

誰才是法利賽人?

最近聽說一位我認識並敬重的長者被一些人,甚至包括他的家人稱為「法利賽人」。心裡滿難過,難過的事有好多,比方:長者的心是為了服事 神,卻被批評為法利賽人;這些指責長者的都是做了好些年基督徒的人,卻全然不明白什麼是”法利賽人”,到底有沒有人在教導告訴他們?竟然長者的家人也一同批評,怎麼說他也還是那個家的「頭」呀!忽然想起好友在前些時候也被叫為「法利賽人」,因此不得不仔細的思考一下「誰才是法利賽人?」

在聖經上這個詞不只出現過一兩次,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們永遠是耶穌的敵人。一般人在談法利賽人時,或是在教導耶穌的故事時,「法利賽人」就是那些不相信耶穌,只用律法的人;或是只相信律法;一切以超過律法為主的人。

那我們就先來談談「律法」吧!「律法」是什麼?在聖經中,律法有很多種不同的意思,最簡單也是最基本的含意是:神對人生命的要求。羅7:12,14:「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

所以「律法」本身是聖潔、公義、良善、更是屬靈的。「律法」的本性與主的本性更是相符,當我們始祖失去了神造的形象時,「律法」便是另一個讓我們更認識和明白神的方法。當在新約中,我們藉 神的恩典再次的歸回 神,但律法的標準卻永不改變,因為「律法」是在那成聖之道的最高峰,主早已給我們的仁義法則,也就是馬太22:37-40所說的。這就是神對人生命的要求。

雖然在羅馬書第七章中,保羅也提出了「律法」本身只是一種消極的約束(v1-2),甚至會被罪利用引起惡慾(v5,8-13)(華神延伸部主任王瑞珍老師講義)。但也在同一章中的v7,12,14提出了「律法」並不是罪,甚至還是聖潔、公義的。所以真正的問題並不是律法,所以難到遵守律法錯了嗎?現在就談談遵行律法吧!

不提舊約的十誡,新約中仍處處都有律法,並且要遵行律法的教訓。找兩個大家最熟的:太22:35b-40:「….. 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試探耶穌,就問他說:「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耶穌的最大誡命不就是「律法」的總綱嗎?我們可以不遵行嗎?

登山寶訓更提到說:太5:17-20「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到此,我還是要說:律法不是問題,而且我們都應該遵行律法!真正的問題在「人心中那要犯罪的慾望」呀!如何証明呢?在這裡我無法將保羅的話全部抄下,但是羅馬書的七章14-25節,你不難的看出保羅的那分掙扎,那遵行律法和自己罪性的戰爭。現在律法不是問題了,而且我們都應該遵行律法,但是那法利賽人不都在遵行律法嗎?難道他們都是對的嗎?小心,聖經是無誤的,法利賽人就是錯的。

聖經中的故事很清楚的說:法利賽人就是要殺耶穌,不相信耶穌的人!J. I. Packer(巴刻)在(活在聖靈中)這本書,很清楚的對「法利賽人」下了兩個定義:第一,就是他們假設所有的律法都可用一種守則去遵行,但並不在乎動機、目的和心態。比方說,在聖經中,他們並不認為耶穌在安息日救人是對的。因為安息日不可以工作,這就是一個律法。然而他們卻忘了神愛我們的心!

就像在現今的我們,當我們見到了一些屬靈的精英,便開始用一些方法來分析他們,甚至用方法(律法)來規定自己甚至於他人,以為自己可以因此達到聖潔。比方說:看到美國某個教會的大復興,人數快速的增加,就藉著一些書籍,為自己或是別人訂下一套學習的法則,並且說藉著這些方法才能完成復興,而完全忘了真正的復興卻是要靠神的話語呀!

第二,他們相信靠著嚴守律法才是「唯一」得救之道!因為他們從來不相信耶穌的白白恩典!在聖經中,我們都知道其實他們不信耶穌,是因為耶穌挑戰了他們的權威。他們相信靠自己嚴守律法是可以完成救恩的。

剛好趕上了最近火紅的改(正)名潮,朋友也想改個名字,因為他覺得他的名字太迷信。所以他覺得,要改一個屬靈的名字,比較容易傳福音,也比較多人會相信他。可是名字就是個名字,難道我們是靠著名字得救恩、傳福音的嗎?不,因為能吸引人的不是名字,而是那屬神的真道!無論得救恩,傳福音神都才是主角,不是嗎! 我們是不能靠自己去成就任何事的!

律法無罪,我們要守律法。但只是當我們在遵行律法的同時,我們心中的那分慾念會帶著我們更接近神,還是更遠離神?誰才是法利賽人呢?這個問題很難回答。我只能說:「屬靈人才能看透萬事!」但是千萬小心,別再叫人「法利賽人」,因為在說別人時,可能我們才是那個「法利賽人」呢!

好久不見

好久不見,我是品竹。
收到艾倫的轉信,知道你們要主辦榮總的聖誕佈道會。
加上教會自己的活動,一定很忙吧。

看了版上幾篇文章,很感動。真的看到生命在主裡的發芽、成長。

最近在寫有關希伯來書四章,關於安息的報告。
讀著自己感動,與你們分享:

上帝完成創造之工,安息了。 他也要他的百姓效法他,安息。
安息日的意義不是週休一日,在忙碌的六天工作之後,喘口氣,好讓我們有體力繼續衝刺。
反而,安息是工作目的與完成。
守安息日是表明生命的意義高於那勞苦的工作。
是在與我們立約的上帝的面前,敬拜服事他。
這才是我們生命最寶貴的目的。

在「宣教:一種生命的態度」這本書裡寫著:
我們對待工作的正確態度應該是:停下腳步,與同伴一齊享受我們勞動的果實,並為這些生命的賞賜向上帝獻上感謝。

如果我們的焦點在工作、在我們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績效上;
甚至在我們服事的能力和績效上,
那真是惡夢,無盡的重擔和壓力。

但感謝主,上帝說不是。
我們的焦點是回到他面前,專注仰望,敬拜榮耀祂。

祝大家都得享安息

品竹

約翰福音第三章的討論心得

上週六我們一起讀完了約翰福音第三章。
對我而言有許多收穫。
我對尼哥德慕不會有這麼過於嚴格的眼光了說 ^^"
他向耶穌這麼願意發問求道,這種熱情,我現在全然的了解了。
雖然他心中可能還有些質疑或不了解,但他卻這麼追求這麼渴慕(難怪中文翻他名為尼哥「德慕」!)。

然後,也思考了很久耶穌所說的「永生」究竟是什麼?
因為對我而言,我也沒特別希望永遠活著--每次都讓我聯想到一部連續劇,敘述一個長生不老的英雄之故事。這位男主角永遠都沒辦法死掉,只會看見週遭的人一個一個離去。
不過耶穌說的永生,卻讓我覺得應該是很寧靜很幸福的感受。
因為可以與神永遠連接。

另外,我最大的感動在於閱讀22至36節,因為施洗約翰的態度真的是很好的提醒。
很多人不知不覺,把眼前的人--傳道人、牧師、等等--都錯認為他們崇拜的對象。
或者反過來,也有些人在傳道和傳福音時,忘了他們最終目的不是說服別人自己是「對的」,而是要把這些人帶到耶穌面前。最後好像把自己看為比耶穌更重要,覺得是我們靠自己拯救人,但事實上,「若不是從天上賜的,人就不能得什麼」(約3:27)。
總而言之,這裡施洗約翰,就如他在第一章已表現的態度一樣,清楚提醒人們要跟隨的,是耶穌這個大牧人,而施洗約翰的角色只是把人帶到耶穌面前的「小牧人」:「我是曠野呼喊者的聲音:『修直主的路!』正如以賽亞先知所說的。(...) 我是用水施洗,但有一位站在你們中間,是你們不認識的;他是在我以後來的,我就是給他解鞋帶也不配。」(約1:23, 26-27)

施洗約翰知道謙卑地承認,他不是主角,耶穌才是,而且也為耶穌擁有越來越多門徒而歡喜:「娶新娘的是新郎。新郎的好友站在那裡聽著,聽見新郎的聲音就非常喜樂。因此,我這喜樂滿溢了!他必興旺,我必衰微。」(約3:29-30)

這對有牧養小羊的同工,真是無價的提醒。我們的小羊,都要帶到那位大牧者耶穌的跟前,因為唯有祂能幫助和拯救小羊。我們的責任應該就是扶持和堅固他們與神的關係。當然,我們為此也必然需要隨時堅固我們自己跟神的關係,能夠越來越親密。
願我們扶持的小羊能夠專心把眼光放在耶穌上。
也願我們的話語都出於神的美意,因「那憑著自己的意思說的,是求自己的榮譽;但那尋求差他來者(神)的榮耀,才是真誠的人,在他裡面沒有不義」(約7:18)

2007年12月6日星期四

神的話語-我們的裝備

從小,時常會聽見長輩們說:「生活就是一場戰爭,妳以後出社會就知道了!」
說完此話,就會嘆個氣,繼續去奮鬥。

誰沒深深體驗過這種實際的戰場景象呢?
到了二十幾歲,想起此話也不會覺得稀奇

一天晚上,經過了疲憊的一天,站在擁擠的捷運上時,
我忽然想像神的話語像一件厚厚溫暖穿不破的外套保護著我。
那一剎那,感覺的是很安全又很神奇。
想到當時約瑟穿上他爸爸送他的彩色長衣,
是否也是感到很神奇又很溫馨?
那件色彩繽紛的長衣象徵著父親的愛(創37:3)
但也因他父親如此愛他,約瑟遭遇到他兄弟的怨恨
被陷害和欺負,進入生命的戰爭
那一晚,天父的愛看來像這件彩色長衣一樣
只是比這長衣還更牢固和保暖,
因為是神而不是人所送的。
我知道,因這個愛,我會遇到試練和攻擊
但是上帝所給我的裝備卻足夠抵擋一切
當我想道他的話語,一股勇氣充滿我

我再度想起以弗所書的最後一章:「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幅軍裝,使你們能抵擋魔鬼的詭計。 (...) 你們要站穩,用真理當帶子束腰,披上公義的胸甲,把和平的福音預備好了,當做鞋子,穿在腳上,拿起信心的盾牌,用來撲滅那惡者所有的火箭;並且要戴上究恩的頭盔,拿起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弗6:11, 14-17)

最近看著一本有關聖經如何形成的書,講到以西結三章,以西結在夢中看見上帝命令他把一個書卷吃下去。依那本書的解釋,這書卷上面寫的是上帝的話語,而上帝叫以西結吃下去並且接下來命令他去跟以色列人說話,代表以西結透過這個動作領受了神的話。
我很驚訝的是,回去看這段經文,看見這幾句:「祂 [神] 將書卷在我 [以西結] 面前展開、內外都寫字、其上所寫的有哀號、歎息、悲痛的話。他對我說:『人子阿,要喫你所得的,要喫這書卷,好去對以色列家講說』。於是我開口,他就使我喫這書卷。又對我說:『人子阿,要喫我所賜給你的這書卷,充滿你的肚腹』。我就喫了、口中覺得其甜如蜜。」(結2:10; 3:1-3)
明明那些話是「哀號、歎息、悲痛的話」但吃起來怎麼是覺得其甜如蜜」呢?

思考這時,我想到我時常碰到一些看來有點「不幸」的事,或者覺得順服上帝的話語時,心裡有點「不福」,但是忍受了那段痛苦、堅持做該做不做不該做時,最後得到的果子遠遠超乎我當初所想像的。
例如我從幼稚園轉學將近十六多次,結果發現自己適應力強於那些沒轉過學的學生
例如我之前自閉到讓人覺得我不正常,結果發現我在自閉當中培養了我愛書的本性
例如我剛到台灣心裡充滿焦慮、壓力、不安,結果在當中遇見了神的大能和愛
例如我這學期初因老師研究計畫取消失業,結果失去了助理的工作卻使我嘗試了助教的工作

我相信各位應該也有許多例子可舉。
回頭一看,人真是瞎子。只看見眼前的障礙,看不見神的美好計畫。
聽見神的教訓,有時很逆耳、想哀哀叫不服
但是讓祂話語多留一回,品嚐出其「甜如蜜」,
讓這些話成為你每天穿上的裝備去面對每一天的奮鬥,
會深深體會,原來神的話如此奇妙和牢固
真可說「用得上場阿!」

最後想以這句經文結束:
「聖經都是 神所默示的,在教訓、責備、矯正和公義的訓練各方面,都是有益的,為要使屬神的人裝備好,可以完成各樣的善工。」(提後3:16-17)

2007年12月4日星期二

承認

喔!主
我是個塵土所造的軀殼,
但因那看不見理性靈魂而有了生氣,
並被那看不見的恩典能力所更新;
然而我並非奇珍異品,
而是一無所有、不足為奇的。
雖然是 神在永恆中所揀選的,
交給了基督,並且重生;
我深信罪的邪惡與悲哀,以及萬物的虛浮,
但是也深信基督的豐盛。
當祢願意引領我時,我卻控制住自己,
當祢願意掌權時,我卻管理自己,
當祢願意照顧我時,我卻自覺充足,
在我應該依靠祢的供應時,我卻自我供給,
在我應該投靠祢的護庇時,我卻隨己意行事,
在我應該認識祢、愛祢、尊榮祢、信任祢的時候,
我卻自己奔命;
我在祢的律法上挑錯又修改,以迎合己意,
撇開祢,我尋求人的稱許,
並且是個天生的偶像崇拜者。
主啊!將我的心領回祢面前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計畫。
讓我知道我無法做自己的神、或使自己快樂。
也不能做自己的救主來儲存我的喜樂,
更不能做自己的聖靈來教導、引領、掌管我自己
請幫助我明白藉由耶穌受難才成就這一切的乃是恩典,
因為當我的功績變成我的神時,祢就將我降卑,
當富裕成為我的偶像時,祢就使它振翅高飛,
當享樂成為我的一切時,祢就將它變為苦澀。
除去我飄忽不定的眼、好奇的耳、
貪婪的味口、虛榮的心;
讓我看出這些都無法醫治受傷的良知、
支持一個搖搖欲墜的外殼、
或是撐起一個四散的靈魂。
然後請將我帶到十架前,並留在那裡。

.......................................................摘錄自『異象之谷』

2007年12月2日星期日

耶誕節的省思 <(‵oo′)>

一年一度的耶誕佳節又快要到了,新加坡的烏節路(Orchard Road)上面也開始有了非常多、非常美麗的裝飾,不管是在百貨公司、商店、甚至是路邊,都有著讓人眼花撩亂的燈飾。 只要是有受到西方文化影響的城市,現在應該都已經開始各樣美麗的布置,各國的市政府單位都是創造出一個令居民與遊客感到歡樂與夢幻的氣氛。

對於一個基督徒來說,耶誕節更是深具特別的意義。 當人類第一次踏上月球的時候,美國當時的總統尼克森馬上表示,”當天是自上帝創造世界以來最重要的一天”,當時在總統身邊的葛理翰牧師 (Billy Graham 或 葛培理牧師) 馬上提醒總統,”還有耶誕節和復活節”。 的確,對我們基督徒來說,當天是我們救主降世的日子,更是連天使天軍都讚美的日子 (路2:13~14)

在五光十色與浪漫的氣氛中,我們基督徒又是如何的布置呢?

上過主日學、或從小就在教會長大的基督徒,都會告訴你,耶誕節是最值得慶祝的日子。 小小的耶穌在馬槽裡面降生、身邊除了母親外更有各樣可愛的動物,有著天使,有著牧羊人,還有博士來獻上禮物。 教會中的布置總會有顆很大的耶誕樹,樹上面除了各樣的裝飾外,樹頂總會有顆大星星或是一個可愛的天使。

耶誕節的故事,永遠是小時候的我最愛聽的,在當時我小小的心靈中,就好像是聖詩”馬槽聖嬰”一樣,”小小主耶穌、祂不哭、也不鬧”,耶誕節除了歡樂以外更充滿了寧靜與平安的氣氛,上帝慈愛的榮光溫柔的照著主耶穌。

教會每年總會把這樣的故事去告訴所有的人,並且派小朋友與大朋友一同去報佳音。 教會裡面都要有”交換禮物”或是其他 “送禮物”的節目,就是要帶給所有人歡樂,(又有誰是不愛禮物的呢?) 牧者總會說:”上帝給了我們耶穌當禮物、我們也該去分享神的愛給其他人”。

直到多年前我遇到當時的高中主日學老師,她給我一個震撼性的挑戰,耶穌降生的時候,真的是很寧靜嗎? 真的有博士來送禮物嗎?

當我重新的回去看新約聖經的記載,我只感到無言以對……我發現到實際的紀錄與我過去所認知到的耶誕節有很大的不同。

第一,天使一點也不可愛,而且上帝的榮光是令人懼怕的。 在天使報佳音的時候,天使得先告訴牧羊人,”不要懼怕…” (路2:9)

接下來,和記憶中一樣的是,當時約瑟和馬利亞被迫從家鄉(拿撒勒)旅行到伯利恆來做”申報戶口”。 當時的伯利恆應該已經人滿為患,甚至連旅館都客滿。 耶穌就在那邊蹦出來,並且被放入馬槽中。

但當時未必安靜,當牧羊人看到主耶穌之後,就開始告訴其他的人天使所告訴他們的。(路2:17) 在當時馬槽是與主建築物連在一起,中間並沒有隔間,雖然可以遮風避雨,但安靜….,可以很清楚的聽到動物、並其他牧羊人與客人談話的聲音。

最大的不同是,博士們在那夜似乎是還沒有來到。 根據馬太的記載,博士們是在耶穌出生後才先到耶路撒冷見希律王。(馬太2:1 NIV) 並且在馬太二章十一節,記載到博士們是”進了房子,看見小孩子和他母親….”,這和在馬槽旁邊有點出入。 更重要的證明是,希律本身所下的命令,”凡兩歲以內的…” (馬太2:16) 接下來就是父母帶著小孩子逃往埃及。

非常諷刺的,有別於世界上其他的君王,我們的王,並不是出生於一個安詳並寧靜的時刻,出生沒有多久就得逃命到異地。

新約聖經從來沒有描述過耶穌小時後的樣子或是未來長大的樣子,(有別於我們經常可以看到的耶穌想像圖),唯一有比較接近的描述是在耶穌出生前的描述,”許多人因他驚奇,他的面貌比別人憔悴、他的形容比世人枯乾” (以賽亞52:14)

每年的耶誕節,我都會回想到這段的往事,耶誕節依舊讓我感到歡欣與喜樂,因為救主的臨到,但在慶祝的同時,我常常都會反省,今天教會的節目、各樣華麗的布置,是否有讓人們認識到真正的耶穌,耶誕節真正發生的事情,與耶穌降生真正的意義?

在基督教中,我們所要傳達的信息是不是單單是”愛與接納”,而是上帝的愛、透過基督的死與代贖,但前提是認罪與悔改。 沒錯,愛和接納是無比的重要,也是可以安撫人心的,但只傳講愛而不傳講罪,是和聖經的教導不符。

在所有的見證與分享中,我最害怕聽到的就是,”我過去是…..的人,我無法接納我自己,但我感受到基督對我的愛,在教會裡大家都好有愛心,我好感動…..。”

回到新約聖經、我只看到連法利賽人到施洗約翰那邊都是承認罪……

也許教會的長執會認為,講罪會讓慕道友感到不舒服,因此說”愛”就夠了。 若慕道友一年只來這一次,而我們沒有把整套的福音傳給他或她,那麼若他在回家的途中遭遇不幸,這下教會的該如何和我們的主交代呢?
當教會忙於準備耶誕活動的時候,或許我們該思想一下,我們是否用過多的”愛與接納”來包裝我們今天的”好消息”,進而暫時忽略了福音真正的信息。 鼓勵所有弟兄姊妹再次的打開的聖經,從新的研讀耶誕節的故事,並上帝要我們所傳達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