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讀經靈修讀到歷代志上,又讀到大衛剛成王後命令把約櫃搬回耶路撒冷的事情(代上十三章)。這段故事,我之前在撒母耳記下6:5~11讀到時,就很困惑。
簡單講一下這故事:大衛稱王後,問千夫長和百夫長是否應該把約櫃搬回耶路撒冷。大家同意,因此大衛就叫人把神的約櫃「放在一輛新車上,烏撒和亞西約負責趕車」。當時大衛與以色列人一同大聲歡喜,「用詩歌、以及彈琴鼓瑟、敲手鼓、響鈸和吹號,盡情歡慶」。但在路上,牛失蹄絆倒,因此烏撒就用手扶住約櫃。但神的律法禁止隨便碰約櫃,因此耶和華就發怒,就把他擊殺,而烏撒就死在那裡了。
第一個感想是,耶和華原來這麼嚴厲!好可怕....
因而我就如大衛王的反應一樣:「大衛因耶和華忽然殺死烏撒,非常不悅」(代上13:11)、「那天,大衛懼怕神...」(代上13:12)
但是後來,我在讀靈修版的時候,發現原來以色列人在運約櫃的過程中,沒有遵守神的律法。在民數記四章5~15節,神透過摩西已清楚的說明有關運約櫃的事情。首先,神吩咐約櫃必由利未人來搬運(而烏撒好像不是利未人),而且還要「把槓子穿上」。明確規定如此:「亞倫和他的兒子,把聖所的一切器具遮蓋完了以後,哥轄的子孫就要來抬;只是他們不可觸摸聖物,免得他們死亡。會幕裡這些物件是哥轄的子孫應當抬的。」(民4:15)
這麼看來,以色列人沒有遵守這些規矩,用牛來抬約櫃(這個習俗是學外邦人的),而且沒有請亞轄的子孫抬...況且,烏撒還觸摸了約櫃.....
若神的律法可以這麼輕易地被忽略,那還叫神的律法嗎?
因此,若不處罰警告,反而是更多災難的開始。因為人們就會認為不用尊重神的律法了。
再來,我覺得中文和合本聖經靈修版所丟出的思考問題也挺有意思:
「順從神的律法遠勝於自己的熱心?順從和熱心,哪一樣重要?」
有時候,我們在三分鐘熱情的情況下,做很多各種各樣的服事,希望可以討神喜悅。
這種熱心,我想也要多注意。
因為熱心是必要但不足的,還是要認真祈求神給我們智慧去做那些服事人和服事神的工。要是我們只有熱心,但卻沒做好功課,那我們就等於白費力氣了,甚至有時可能還會違背神的旨意。
例如,有時我很熱心希望幫助朋友。甚至以前在法國,有一次幫助一個大陸的交換生寫他的論文(我自己還得寫我自己的論文...還幫人家寫...瘋子)。但是我這份熱心,卻缺乏了很多智慧。因為這件事造成我極度疲憊煩躁,甚至讓我最後對那朋友產生反感。況且,我發現若是「有智慧的愛」這朋友,我應該是指導她自己寫出論文,而非直接幫她寫。要不然,她也學不到什麼... 反而是我念了兩個碩士多獲得了些學習經歷。
因這一類的經歷,我常思考一段經文:
「我所禱告的是,要你們的愛心,在充足的知識和各樣的見識上,多而多,
使你們可以辨別是非,成為真誠無可指摘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腓1:9-10)
"And it is my prayer that your love may abound more and more,
with knowledge and all discernment, so that you may approve
what is excellent, and so be pure and blameless for the day of Christ" (Phil 1:9-10)
服事也應當是用「在充足的知識和各樣的見識上」的愛心來進行的。
因此,在我們一同查經時,我想我得更努力的預備和做好功課,以免這個服事只有熱心卻沒有神的裝備作為根基。
我們服事神和服事人的時候,可以好好思考這個問題:我服事人的方式究竟是用自己的方式,還是用神的方式?並且,我如果要用神的方式服事人,是不是應該每日在一切事務中更親近神,讓我每一個舉動、每一個話語,都讓神來指引。
2008年4月23日 星期三
2008年4月12日 星期六
鹽
3/22大選以來,所發表的一些小小看法,大家也都很真誠的回應,我想基督徒在世的日子,都是一個學習的過程,與弟兄姊妹的交通,對於聖經的討論,都是彼此學習的過程。
我想該是作出小小結論的時候了。
對於AN,其實真的得要說聲抱歉,內心有一種無法壓抑的衝動,唯恐自己的意思被誤解。 An 的回應中,有一句話,讓我很感動,” 但耶穌來,卻不是建立一個以色列國,而是來世上建立天國(還是跨國界的呢~)...簡直是比最積極的革命家還強。” (這與我看新約聖經的了解是相同的)
而Will引用了保羅與彼得的話要來提醒我們要順服掌權者,並且提出了非常令人深省的問題,能否信任那兩個”異教徒”?
但讓我深思的是大衛傳的一封EMAIL,intolerance = injustice (不包容 等同 不公義)。 大衛傳了一個YouTube上面的短片,內容是美國ABC電台針對美國民眾對待”歧視”伊斯蘭教徒的態度。 由於這個議題的複雜程度,恐怕比台灣政治中的藍綠對立更為高,所以基督徒在面對的時候,恐得更加小心。
為此,我從新的回去查考,弟兄姊妹所提出的經文,(尤其是 Will 與ANN所引用的),期望能夠從上帝的話語中,找到亮光,作為我們以後面對政治與議題時”態度上 (attitude/manner) ”的依據。
從我們每人所提出的看法、與所引用的經文,我想每一位弟兄姊妹,對於上帝的絕對主權,並且絕對永遠的掌權,沒有任何的疑慮。 無論我們世界上發生任何的事情,我們得主都是勝過死亡,並且永遠掌權的歷史主宰。 (更何況,歷史就是祂的故事ㄚ,His-story)
接下來,就是ANN所提出的核心問題:
1. 那在政治界怎麼傳播神的道呢?
2. 基督徒要如何影響政治界呢?
在這癥結點上,馬太22:21的詮釋成為不同意見的爭議點。 維政提醒了,本段經文並不是政治與基督教的重點經文,關於政治界與基督徒的關係,重點的原則應該是回歸,羅馬書13:1-7與彼得前書2:13-17節。
在深入思考以上議題時,我深深的感受到,(聖靈的提醒?),是不是因為每個人背景的不同、而導致了用詞遣字,有著不同的”代表意義”,因而產生了誤解與不同方向的看法。 也許是因為台灣的政治環境,導致好像政治變成一個很麻煩的東西,但實際上,在深思之後,”政治”好像只不過是一個”平台”、”發聲管道”、或 “影響社會的工具”之一。
我想我們應該把ANN所提出的核心問題,從新定義一下,以”社會”取代”政治界”:
1. 如何在社會中傳播神的道 (包含上帝的公義)?
2. 基督徒如何影響社會呢?
我想當我們把核心問題,由 ”政治界” 調整至 ”社會” 之後,馬太福音五章13-16節的經文,鹽和光的比喻,就是重點的原則了。 在這裡,我只想要針對”鹽”就是13節的意義,深入分享一下個人的看法。
記憶中,有過牧者,曾經解釋,這代表著基督徒在世上,必須如鹽般的,調和人與人之間關係,讓人們之間的關係比較有味道、比較美味。 當然這是很好的事情,但個人有些稍微不一樣的看法。
耶穌是猶太人、而當時的主要聽眾也是猶太人,到底”鹽”對猶太人有沒有特別的意義呢?
深入的去看一下,發現舊約中有兩段經文有提到”鹽”,分別是:
「凡獻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鹽調和,在素際上不可缺了你神立約的鹽;一切的供物都要配鹽而獻。」利未記2:13
「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我都次給你和你兒女,當作永得的分。 這是給你和你的後裔,在耶和華面前作為永遠的鹽約 (註:”鹽” 即 ”不毀壞”的意思)」 民數記 18:19
對當時的猶太聽眾而言,我想鹽,不單只是調味料這樣簡單,更是上帝與以色列人的約 與 以色列人獻祭,不可缺的一部分,是神立約的鹽。 從民數記那邊的記載,鹽在原文的意思,好像也是包含有不毀壞的意思 (這邊可能WILL比我更清楚)。
這都讓我思想到,”鹽”的功用,並不單單只有調味,更有改變與防壞的功能。 (食物可用鹽來醃製,味道會有改變,但同時也比較不容易變壞。) 而在舊約中,那兩段經文,是否上帝要求以色列人獻祭一定要配鹽,是因為鹽能改變食物呢? (化學反應)
從這樣一個角度來看馬太福音5:13,恐怕有一個非常嚴厲的教訓,耶穌的意思可能是指:
“你們(當時的猶太人)是上帝在世界上的”鹽”,你們是應當改變世界其他的人,不要讓他們變壞而是變好。 但你們已經失去”味”了,(沒有改變世界、反而被世界改變),已經變得不鹹了。 你們已經沒有用了,該丟到外面去了。”
對今日基督徒的我們,也是同樣的提醒:(NIV, Life Application Study Bibile)
“If Christians make no effort to affect the world around him, they are of little value to God. If we are too much like the world, we are worthless. Christian should not blend in with everyone else. Instead, we should affect others positively, just as seasoning brings out the best flavor in food. (倘若基督徒毫不嘗試影響他周圍的世界,他在上帝面前是毫無價值的。 若我們與世界是一樣的話,那我們是沒有價值的。 基督徒不應當與其他的人同化。 我們應當正面的影響他人,就好像食物透過鹽的調和後才能呈現最佳的風味才)”
新約聖經是要求基督徒使用積極與正面的態度來面對社會,宣揚上帝的道與福音。
我想這也是我們應當有的態度,在世為鹽為光、成為社會的良知。
我想該是作出小小結論的時候了。
對於AN,其實真的得要說聲抱歉,內心有一種無法壓抑的衝動,唯恐自己的意思被誤解。 An 的回應中,有一句話,讓我很感動,” 但耶穌來,卻不是建立一個以色列國,而是來世上建立天國(還是跨國界的呢~)...簡直是比最積極的革命家還強。” (這與我看新約聖經的了解是相同的)
而Will引用了保羅與彼得的話要來提醒我們要順服掌權者,並且提出了非常令人深省的問題,能否信任那兩個”異教徒”?
但讓我深思的是大衛傳的一封EMAIL,intolerance = injustice (不包容 等同 不公義)。 大衛傳了一個YouTube上面的短片,內容是美國ABC電台針對美國民眾對待”歧視”伊斯蘭教徒的態度。 由於這個議題的複雜程度,恐怕比台灣政治中的藍綠對立更為高,所以基督徒在面對的時候,恐得更加小心。
為此,我從新的回去查考,弟兄姊妹所提出的經文,(尤其是 Will 與ANN所引用的),期望能夠從上帝的話語中,找到亮光,作為我們以後面對政治與議題時”態度上 (attitude/manner) ”的依據。
從我們每人所提出的看法、與所引用的經文,我想每一位弟兄姊妹,對於上帝的絕對主權,並且絕對永遠的掌權,沒有任何的疑慮。 無論我們世界上發生任何的事情,我們得主都是勝過死亡,並且永遠掌權的歷史主宰。 (更何況,歷史就是祂的故事ㄚ,His-story)
接下來,就是ANN所提出的核心問題:
1. 那在政治界怎麼傳播神的道呢?
2. 基督徒要如何影響政治界呢?
在這癥結點上,馬太22:21的詮釋成為不同意見的爭議點。 維政提醒了,本段經文並不是政治與基督教的重點經文,關於政治界與基督徒的關係,重點的原則應該是回歸,羅馬書13:1-7與彼得前書2:13-17節。
在深入思考以上議題時,我深深的感受到,(聖靈的提醒?),是不是因為每個人背景的不同、而導致了用詞遣字,有著不同的”代表意義”,因而產生了誤解與不同方向的看法。 也許是因為台灣的政治環境,導致好像政治變成一個很麻煩的東西,但實際上,在深思之後,”政治”好像只不過是一個”平台”、”發聲管道”、或 “影響社會的工具”之一。
我想我們應該把ANN所提出的核心問題,從新定義一下,以”社會”取代”政治界”:
1. 如何在社會中傳播神的道 (包含上帝的公義)?
2. 基督徒如何影響社會呢?
我想當我們把核心問題,由 ”政治界” 調整至 ”社會” 之後,馬太福音五章13-16節的經文,鹽和光的比喻,就是重點的原則了。 在這裡,我只想要針對”鹽”就是13節的意義,深入分享一下個人的看法。
記憶中,有過牧者,曾經解釋,這代表著基督徒在世上,必須如鹽般的,調和人與人之間關係,讓人們之間的關係比較有味道、比較美味。 當然這是很好的事情,但個人有些稍微不一樣的看法。
耶穌是猶太人、而當時的主要聽眾也是猶太人,到底”鹽”對猶太人有沒有特別的意義呢?
深入的去看一下,發現舊約中有兩段經文有提到”鹽”,分別是:
「凡獻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鹽調和,在素際上不可缺了你神立約的鹽;一切的供物都要配鹽而獻。」利未記2:13
「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我都次給你和你兒女,當作永得的分。 這是給你和你的後裔,在耶和華面前作為永遠的鹽約 (註:”鹽” 即 ”不毀壞”的意思)」 民數記 18:19
對當時的猶太聽眾而言,我想鹽,不單只是調味料這樣簡單,更是上帝與以色列人的約 與 以色列人獻祭,不可缺的一部分,是神立約的鹽。 從民數記那邊的記載,鹽在原文的意思,好像也是包含有不毀壞的意思 (這邊可能WILL比我更清楚)。
這都讓我思想到,”鹽”的功用,並不單單只有調味,更有改變與防壞的功能。 (食物可用鹽來醃製,味道會有改變,但同時也比較不容易變壞。) 而在舊約中,那兩段經文,是否上帝要求以色列人獻祭一定要配鹽,是因為鹽能改變食物呢? (化學反應)
從這樣一個角度來看馬太福音5:13,恐怕有一個非常嚴厲的教訓,耶穌的意思可能是指:
“你們(當時的猶太人)是上帝在世界上的”鹽”,你們是應當改變世界其他的人,不要讓他們變壞而是變好。 但你們已經失去”味”了,(沒有改變世界、反而被世界改變),已經變得不鹹了。 你們已經沒有用了,該丟到外面去了。”
對今日基督徒的我們,也是同樣的提醒:(NIV, Life Application Study Bibile)
“If Christians make no effort to affect the world around him, they are of little value to God. If we are too much like the world, we are worthless. Christian should not blend in with everyone else. Instead, we should affect others positively, just as seasoning brings out the best flavor in food. (倘若基督徒毫不嘗試影響他周圍的世界,他在上帝面前是毫無價值的。 若我們與世界是一樣的話,那我們是沒有價值的。 基督徒不應當與其他的人同化。 我們應當正面的影響他人,就好像食物透過鹽的調和後才能呈現最佳的風味才)”
新約聖經是要求基督徒使用積極與正面的態度來面對社會,宣揚上帝的道與福音。
我想這也是我們應當有的態度,在世為鹽為光、成為社會的良知。
2008年4月5日 星期六
No Utter Collapse
可能是因為生長文化背景因素,很大一部分也是因可能因為每個基督徒在主內的經歷的不太一樣。 (針對上帝的愛、對罪的恨惡,是一樣,但可能因為過程不同而對上帝某一地方有著不同的認識。) 同樣一段經文,陳牧師、文達傳道、雅慧、和我的注重點都會有很大的不同,但我想這並不會影響我們在同一個地方敬拜同一位真神。
就馬太福音22:15~22,我和AN也有比較不一樣的領受。 同樣一段經文:
"....耶穌說;「這樣,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馬太22:21)
An的領受是:
"神歸神的。政治歸政治的。
並且,我們在政治場面上是無法替神「發言」的...連最有資格發言的耶穌都拒絕發表他的「政治立場」。"
但在這邊我有很大不同的領受,我認為耶穌是很清楚的表達他的政治立場,"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耶穌非常的堅定(並且非常具有智慧的)表達了基督徒當有的立場,就是上帝的陣營。
在寫上一篇文章的時候,我真的很掙扎,因為我知道這樣的內容是很難讓人接受的,但或許是我在主內過去的經歷,但我真的無法在聖經中找到上帝與世界(政治)的"中間路線",不管舊約或是新約。從舊約中的十誡,到新約中耶穌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都已經說明了,人只能選擇上帝或著是世界。
而當我們選擇了上帝陣營時,基督徒有著無比重大的責任來向世界發聲 (馬太福音5:13~16),包括了政治界。
我知道有教會為了"教會合一"的緣故,嚴禁在教會中討論政治。 我也了解有些弟兄姊妹,為了"和睦相處",而盡量"政教分離",好不接觸彼此的敏感神經。
套用AN所使用的詞,個人雖然尊重以上立場,但感覺這些好像"似乎只是一個半瞎著眼的人所能做的選擇"
假若如AN所說,"我們在政治場面上是無法替神「發言」的",我在此向AN,並所有的弟兄姊妹做出挑戰,去查考 William Welberforce 的生平。 (或者去看一下"奇異恩典")。
或許有的弟兄姊妹認為政治和基督徒生命是應該分開的,但我深信基督徒的生命是可以影響政治,並透過政治這樣的工具,讓社會(世界)變得更為好些,並成就我們做鹽做光的使命。
我想基督徒不宜在選舉場所"代表上帝"為某候選人站台,但同一時間,基督徒也不應該受到媒體的影響,對政治熱衷的基督徒是可以表達在政治場合上為上帝的公義發聲,比方說在公民提問的場合,詢問和挑戰候選人。
真的好希望台灣教會的教導能夠跟得上台灣民主的發展。 Charles Colson 在上個月的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 發表了一篇回應媒體認為美國福音派已經對政治沒有影響力的反駁文章。
Charles Colson 很清楚的寫出:
"Every evangelical leader I know - Rick Warren, Jim Dobson, Bill Hybels, Jim Wallis, and Ron Sider - all of us, right and left, in our own ways, are battling for traditional values. We're defending life, pursuing justice, and caring for the poor. Yes, we're beginning to be more involved in envirometal issues............
It would be a tragedy if, regardless of how evangelicals votes, we allowed the media to define us.
What is it that makes us evangelical? Our commitments to orthodox bibilcal Christianity, spreading the gospel, and promoting righteousness in all spheres of life."
對於那些還是認為教會應該為了"教會合一"的緣故,嚴禁在教會中討論政治,我表示尊重,但我比較傾向Charles Colson 的立場:
"What we have in common is more important than the tings that divide us. Republican or Democrat, we're all committed to preserving moral order, bibical orthodoxy, and defending the marginalized. These are biblibal priorities around which we can and should unite."
我只能說,基督徒應該多討論政策議題,而非政黨立場。
我的感受是政治是基督徒生活中的一環,而教會有責任對上帝的公義作出教導,並鼓勵基督徒不單只是把上帝的愛給傳出去,也需要在我們生活中的每一個環節,宣導上帝的公義。 唯有如此,我們方能夠在當今的社會文化中做鹽做光。
就馬太福音22:15~22,我和AN也有比較不一樣的領受。 同樣一段經文:
"....耶穌說;「這樣,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馬太22:21)
An的領受是:
"神歸神的。政治歸政治的。
並且,我們在政治場面上是無法替神「發言」的...連最有資格發言的耶穌都拒絕發表他的「政治立場」。"
但在這邊我有很大不同的領受,我認為耶穌是很清楚的表達他的政治立場,"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耶穌非常的堅定(並且非常具有智慧的)表達了基督徒當有的立場,就是上帝的陣營。
在寫上一篇文章的時候,我真的很掙扎,因為我知道這樣的內容是很難讓人接受的,但或許是我在主內過去的經歷,但我真的無法在聖經中找到上帝與世界(政治)的"中間路線",不管舊約或是新約。從舊約中的十誡,到新約中耶穌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都已經說明了,人只能選擇上帝或著是世界。
而當我們選擇了上帝陣營時,基督徒有著無比重大的責任來向世界發聲 (馬太福音5:13~16),包括了政治界。
我知道有教會為了"教會合一"的緣故,嚴禁在教會中討論政治。 我也了解有些弟兄姊妹,為了"和睦相處",而盡量"政教分離",好不接觸彼此的敏感神經。
套用AN所使用的詞,個人雖然尊重以上立場,但感覺這些好像"似乎只是一個半瞎著眼的人所能做的選擇"
假若如AN所說,"我們在政治場面上是無法替神「發言」的",我在此向AN,並所有的弟兄姊妹做出挑戰,去查考 William Welberforce 的生平。 (或者去看一下"奇異恩典")。
或許有的弟兄姊妹認為政治和基督徒生命是應該分開的,但我深信基督徒的生命是可以影響政治,並透過政治這樣的工具,讓社會(世界)變得更為好些,並成就我們做鹽做光的使命。
我想基督徒不宜在選舉場所"代表上帝"為某候選人站台,但同一時間,基督徒也不應該受到媒體的影響,對政治熱衷的基督徒是可以表達在政治場合上為上帝的公義發聲,比方說在公民提問的場合,詢問和挑戰候選人。
真的好希望台灣教會的教導能夠跟得上台灣民主的發展。 Charles Colson 在上個月的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 發表了一篇回應媒體認為美國福音派已經對政治沒有影響力的反駁文章。
Charles Colson 很清楚的寫出:
"Every evangelical leader I know - Rick Warren, Jim Dobson, Bill Hybels, Jim Wallis, and Ron Sider - all of us, right and left, in our own ways, are battling for traditional values. We're defending life, pursuing justice, and caring for the poor. Yes, we're beginning to be more involved in envirometal issues............
It would be a tragedy if, regardless of how evangelicals votes, we allowed the media to define us.
What is it that makes us evangelical? Our commitments to orthodox bibilcal Christianity, spreading the gospel, and promoting righteousness in all spheres of life."
對於那些還是認為教會應該為了"教會合一"的緣故,嚴禁在教會中討論政治,我表示尊重,但我比較傾向Charles Colson 的立場:
"What we have in common is more important than the tings that divide us. Republican or Democrat, we're all committed to preserving moral order, bibical orthodoxy, and defending the marginalized. These are biblibal priorities around which we can and should unite."
我只能說,基督徒應該多討論政策議題,而非政黨立場。
我的感受是政治是基督徒生活中的一環,而教會有責任對上帝的公義作出教導,並鼓勵基督徒不單只是把上帝的愛給傳出去,也需要在我們生活中的每一個環節,宣導上帝的公義。 唯有如此,我們方能夠在當今的社會文化中做鹽做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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