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3日 星期三

服事

最近讀經靈修讀到歷代志上,又讀到大衛剛成王後命令把約櫃搬回耶路撒冷的事情(代上十三章)。這段故事,我之前在撒母耳記下6:5~11讀到時,就很困惑。

簡單講一下這故事:大衛稱王後,問千夫長和百夫長是否應該把約櫃搬回耶路撒冷。大家同意,因此大衛就叫人把神的約櫃「放在一輛新車上,烏撒和亞西約負責趕車」。當時大衛與以色列人一同大聲歡喜,「用詩歌、以及彈琴鼓瑟、敲手鼓、響鈸和吹號,盡情歡慶」。但在路上,牛失蹄絆倒,因此烏撒就用手扶住約櫃。但神的律法禁止隨便碰約櫃,因此耶和華就發怒,就把他擊殺,而烏撒就死在那裡了。

第一個感想是,耶和華原來這麼嚴厲!好可怕....
因而我就如大衛王的反應一樣:「大衛因耶和華忽然殺死烏撒,非常不悅」(代上13:11)、「那天,大衛懼怕神...」(代上13:12)

但是後來,我在讀靈修版的時候,發現原來以色列人在運約櫃的過程中,沒有遵守神的律法。在民數記四章5~15節,神透過摩西已清楚的說明有關運約櫃的事情。首先,神吩咐約櫃必由利未人來搬運(而烏撒好像不是利未人),而且還要「把槓子穿上」。明確規定如此:「亞倫和他的兒子,把聖所的一切器具遮蓋完了以後,哥轄的子孫就要來抬;只是他們不可觸摸聖物,免得他們死亡。會幕裡這些物件是哥轄的子孫應當抬的。」(民4:15)
這麼看來,以色列人沒有遵守這些規矩,用牛來抬約櫃(這個習俗是學外邦人的),而且沒有請亞轄的子孫抬...況且,烏撒還觸摸了約櫃.....
若神的律法可以這麼輕易地被忽略,那還叫神的律法嗎?
因此,若不處罰警告,反而是更多災難的開始。因為人們就會認為不用尊重神的律法了。

再來,我覺得中文和合本聖經靈修版所丟出的思考問題也挺有意思:
「順從神的律法遠勝於自己的熱心?順從和熱心,哪一樣重要?」
有時候,我們在三分鐘熱情的情況下,做很多各種各樣的服事,希望可以討神喜悅。
這種熱心,我想也要多注意。
因為熱心是必要但不足的,還是要認真祈求神給我們智慧去做那些服事人和服事神的工。要是我們只有熱心,但卻沒做好功課,那我們就等於白費力氣了,甚至有時可能還會違背神的旨意。

例如,有時我很熱心希望幫助朋友。甚至以前在法國,有一次幫助一個大陸的交換生寫他的論文(我自己還得寫我自己的論文...還幫人家寫...瘋子)。但是我這份熱心,卻缺乏了很多智慧。因為這件事造成我極度疲憊煩躁,甚至讓我最後對那朋友產生反感。況且,我發現若是「有智慧的愛」這朋友,我應該是指導她自己寫出論文,而非直接幫她寫。要不然,她也學不到什麼... 反而是我念了兩個碩士多獲得了些學習經歷。
因這一類的經歷,我常思考一段經文:
「我所禱告的是,要你們的愛心,在充足的知識和各樣的見識上,多而多,
使你們可以辨別是非,成為真誠無可指摘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腓1:9-10)

"And it is my prayer that your love may abound more and more,
with knowledge and all discernment
, so that you may approve
what is excellent, and so be pure and blameless for the day of Christ" (Phil 1:9-10)


服事也應當是用「在充足的知識和各樣的見識上」的愛心來進行的。
因此,在我們一同查經時,我想我得更努力的預備和做好功課,以免這個服事只有熱心卻沒有神的裝備作為根基。
我們服事神和服事人的時候,可以好好思考這個問題:我服事人的方式究竟是用自己的方式,還是用神的方式?並且,我如果要用神的方式服事人,是不是應該每日在一切事務中更親近神,讓我每一個舉動、每一個話語,都讓神來指引。

1 則留言:

<(‵oo′)> 提到...

每一次AN 的發言,總是令人深思反省。

我想盲目的熱心服事、與合神心意的服事,是很困難來分辨的。


我們除了要充實在聖經上的知識,另外需要補充的就是必須要操練對於聖靈的敏銳度。

"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
(Joh 14:26)

這是耶穌給我們的應許,所以大家一起努力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