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在想不知道最近比較熱宗於政治的基督徒在靈修時,有沒有看到下面這兩段”有趣”的經文?對下面的經文特別有”感動呢”?
「“馬”是為打仗之日預備的;得勝乃在乎耶和華。」(箴言21:31)
「靠”馬”得救是枉然的;”馬”也不能因力大救人。」(詩篇 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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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回到台灣出差,但和以前幾次很不一樣,這次的台北有著很不同的氣氛。 回來前幾天,君蘭回到台北,之後在電話中,知道她也染上了”選前焦鬱症”。 回到台北,到了教會中,好像很多的弟兄姊妹也在有點”緊張”。 在受難日前一晚,大家在紀念最後晚餐的時候,也都聽到很多弟兄姊妹在為台灣政治的前途在禱告。
很多的禱告都是在求上帝醫治台灣,要求上帝的公義顯明。 我相信上帝愛台灣就如同祂愛世界一樣。 我很好奇,在台灣長老會的聚會中,是不是也有著同樣”字眼” (如:醫治台灣與在台灣顯明公義) 的禱告?
也許因為我並不是一個中華民國的公民,也不據有公民投票的權力。 但這次的選舉卻讓我思考很多,我在思考,這麼多政治立場不同的基督徒在禱告的時候,上帝究竟是站在哪一邊的?
為了好好的思考這個問題,我必須中立的去檢視雙方的立場與背後的原因,而以下是我的發現:
1) 對於政治傾向是偏藍的基督徒,醫治的禱告好像是認為台灣的”社會病了”,為何容忍撕裂族群、貪汙犯法、並無公義。
2) 同樣的,政治傾向是偏綠的基督徒,好像也是認為台灣的”社會病了”,怎麼可以為了”經濟”來賣台,經濟不好都是泛藍杯葛,而國民黨才是真正的大黑金、買票的,因此台灣人民需要上帝的醫治、需要公義。
我無法確定台灣與北京和西藏與北京之間的事件可否採用民主制度來解決?
支持西藏的基督徒,可能說,這需要西藏的人民來決定,而北京政府需要尊重西藏人民的人權。 而在台灣這邊立場也應該差不多,台灣的未來需要由台灣的人民來決定,由台灣地區來公民投票。 但,對於北京政府而言,台灣和西藏都是中國的一部分,而中國的未來需要由中國的人民來決定。 雙方對於”國家公民主權”的認定有著極大的歧見。
我不知道上帝聽到我們這些禱告,會作何感想? 主耶穌會不會也尊重”民主”,我們的主會不會也看兩邊基督徒禱告的人數來決定呢?
若今日主耶穌乃使用”民主制度” (以基督徒禱告人數的來選擇支持的對象),那恐怕這世界會變得很”有趣”……..
若我們思考一下,若上帝採用”民主制度”的話,台灣和中國大陸的前途會變得如何呢? 西藏與北京之間的問題又會如何解決呢? 恐怕台灣將變成中國的一部分,(大陸有超過八千萬的基督徒),而西藏因著是異教徒的區域,恐怕禱告的人數也無大陸的基督徒多。
民主公民投票的制度,好像陷入了兩難中。 (同時,若上帝以基督徒的”禱告”人數來決定,恐怕台灣和西藏的未來……都和我們所期望的不同)
很多弟兄姊妹認為該從人權方面著手,這點我也同意,但”人權”這詞的使用必須非常小心。 ("人權"是否可以無限上綱呢? 當台灣政治人物被調查的同時,又對著電視鏡頭高喊”政治打壓”、”政治迫害”,您作何感想呢?)
從CNN 或 一些外電中,看到西藏很多人被中國武警鎮壓。 但在前幾天中國官方公布的影片,卻是看到藏民暴徒攻擊一些建設,與到處放火。 今天在新聞中又看到中國人民成立的反CNN 網站,專門抓外電”出包”的問題,在網站中看到,外電的圖片好像被切成一半,而外電在”看圖說故事”,反CNN網站上面把整體照片和圖片給POST出來。
在此我想,我也開始在懷疑,外電的報導,是否是中立報導,還是只是想要”炒新聞”? 我想在人不在西藏的我們,很難去了解真正所發生的事情,只能夠靠新聞,只是當我們在”聲援西藏人權”的時候,是否也該公義與公平的檢視一下,其他非藏人所受到的”無妄之災”?
因著911的事件,美國的人權標準面臨到嚴峻的挑戰! 人權與國土安全該如何取捨? 恐怖分子與爭取人權者之間該如何分別? 可否為了要表達立場而採取激烈的手段? 自焚? 自殺炸彈? 炸毀社會設施(高樓)等?
若以上案例轉換成比較接近台灣的事件的話,那將變成:
1. 偏綠的基督徒也可以回想一下,2004年的319事件之後所發生的事件。
2. 偏藍的基督徒可否接受,綠營為了台灣的主權獨立而開始發動五百四十四萬人民,全民罷工,並干擾其他公民的上下班時間。
對於不在大陸的我們,可能都是認為西藏的人權被壓迫了,但對於大陸來說,最近西藏的”滋事份子”是”恐怖主義”、造成社會的動盪不安。
可能雙方立場的基督徒都有足夠的理由,來為雙方的行為做出解釋(justify),但若雙方都有理,那到底是怎麼樣? 哪一方才對? 或是上帝喜悅的?
從一個比較大的角度來看,到底是否是有些有心人士利用了這些議題來做些政治上的操作呢? (像是在台灣的”支持西藏運動”又是採哪樣的心態呢?)
到底基督徒該怎麼辦? 是否應該支持政黨呢?
從歷史來看,好像基督徒在和政治掛勾後,都擋不住試探,都讓上帝蒙羞 (各類的宗教戰爭、十字軍東征、宗教異端裁判所、太平天國、以基督教立國的德國在二次大戰中的猶太人大屠殺….),好像當教會與政治掛勾之後都沒有好下場。
到底基督徒該怎麼辦? 是否應該支持政黨呢?
我想主耶穌已經把答案告訴了我們,”愛人如己”,這段經常被基督徒誤解,並拿來”無限上綱”的經文。
很多的基督徒都知道耶穌說過要”愛人如己”,而很多基督徒也都認為耶穌所說的,是要基督徒努力的去幫助別其他的人 (不管是基督徒或非基督徒)。 可是當我們回去看耶穌所引用經文的出處的時候,(利未19:18 之前後文),我們將發現到從利未19:9開始,這裡都是在討論一個公義社會公民的行為。
若無記錯的話,新約聖經共有兩處記載耶穌引用這段經文,愛人如己(利未19:18),一次是當法利賽人試探耶穌的時候,(馬太22:34~38),要在耶穌的教導中、抓出把柄。 另外一次是遇到一位少年的財主 (馬太19:16~22)。
這兩次的經文真的十分有趣。 律法師(法利賽人與文士)是從政治(或政策)的角度來試探耶穌,而少年的財主則是從”神的子民”當有的行為的角度來詢問耶穌。 為何耶穌都是用同一段經文,愛人如己,來作為回應呢?
而當少年財主來問耶穌,該如何做才能獲得永生時,耶穌的一個回答,也是誡命 (上帝公義的社會),耶穌在馬太19:18~19的回應,包括了利未19:9~18節中的中心精神。 光是看利未19:9~18章中,上帝公義社會的標準時,恐怕今天每一個國家的政策與法律都無法達到。
比方說,在收割的時候,不能全部收割,換成今天的角度,可能不可以把錢全部賺,要留些賺錢的空間給窮人。 試問今天號稱"民主"的國家,有哪個不是以經濟掛帥,而制度讓有錢的人繼續有錢呢? 今天的公司行號都是每月給薪,有的比較好是每兩個星期,但在利未19:13章上面,我們必須當日就給。 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我也不知道有任何的基督徒,敢把”禧年”的規範提出來放入政策之中 (利未26章)。
很多的基督徒真的誤解了”愛人如己”,從利未記的前後文中,耶穌是要基督徒追求上帝公義的社會。 而耶穌對少年財主的回應更是對所有基督徒的最大挑戰,耶穌並不是叫我們有空就去幫助有需要的人,耶穌是直接了當的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馬太19:21)” 很多基督徒誤解了愛人如己的涵意,以為偶而幫助他人就是愛人如己,卻不知道上帝的標準是如何的高。
換而言之,當律法師(文士和法利賽人)想要耶穌解決摩西律法與羅馬社會制度衝突議題的時候,耶穌的回應卻是,要愛您的上帝並回歸至上帝已經頒布的公義社會制度。
到底基督徒該怎麼辦? 是否應該支持政黨呢?
我想若基督徒真的想要參與政治、要參予人權的爭取,很重要,我們應該檢視自身的動機,並透過聖經真理來做為檢視。基督徒都應該嚴厲的檢視政治議題雙方的立場與理由,然後在依照上帝的標準來做出政策性的詢問。 基督徒應該以聖經為意識形態,而非因為一些政治上的言語或政策,來作為選擇陣營。 實際上基督徒只能夠在上帝的陣營中。
基督徒不適合以黨派的正是傾向來作為思考,而需要以上帝真理標準來檢視。
對於北京政府,我們應該提出詢問,為何不願意透過和達賴的會談,雙方坐下來解決問題。 對於西藏的滋事份子,我們應該詢問他們,在他們想要表達立場的同時,是否忽略並干擾了其他人民的權利,並且破會他人的房屋呢?
對於一天到晚在喊”愛台灣”的政客,靠著口號來試圖讓他人認為他是”為台灣著想”。 我們應該詢問他們"愛台灣"到底是是代表甚麼? 是把利益給予特定人士,還是應該把利益給予所有人民? 特別是政策有否公義的照顧到窮人? (利未19:9~18之精神)
對於藍的,基督徒應該提出疑問,是否因為拼經濟而忘記社會勞工(收入比較少)的人的保護 (利19:9)。 而對偏綠的,我們也該提問,政府是否在政策上面有為了經濟而偏袒有勢力的人 (利19:15)? 更甚至的是,基督徒更應該詢問雙方政治人物,對社會弱勢者如何照顧,無障礙空間的政策為何? 根據利未19:14節的精神,基督徒應該勇敢的詢問政治人物的政策,是否是在”咒罵聾子,並把絆腳石放在瞎子前”?
但願以後能夠看到與聽到弟兄姊妹,不管是在禱告會中或是分享中,都是能夠以上帝社會公義的標準來發聲,並且以上帝標準來檢驗所有的候選人,而非只是為某政治傾向來發聲。
願主祝福大家。
主內 華恩
2 則留言:
我禱告~
求神自己親自來在君王當中作撿選的工作,
無論結果如何,
都在你手中掌權.
華恩這篇我真是很「阿門」
想到另一個聖經上的經文...馬太福音22:15~22...
曾經法利賽人想陷害耶穌,就問他一個具有政治意味的問題:「老師,我們知道你為人誠實,照著真理把神的道教導人,不顧忌任何人,因為你不徇情面。請把你的意見告訴我們,納稅給凱撒,可不可以?」
但耶穌卻一眼看出他們的企圖心,也偏偏不願受他們影響。他沒有選邊站,沒有說他支持什麼樣的政權。只冷靜地回應:
「『虛偽的人,為什麼試探我呢?拿納稅的錢幣給我看看。』他們就拿了一個銀幣給他。耶穌問他們:『這是誰的像,誰的名號?』他們回答:『凱撒的。』他就對他們說:『凱撒的應當歸給凱撒,神的應當歸給神。』他們聽了,十分驚奇,就離開他走了。」(太22:18~22)
的確是從歷史以來,政治與信仰被混在一起時,常常都會有悽慘的結果。
人人都無法看穿神的計畫(他究竟支持哪一位候選人?)。
可能是因為上帝不希望我們假借祂的名義來支持自己的政治立場。
我們頂多只能憑著我們對聖經與神道的了解,來做選擇。如華恩說的:
「以上帝標準來檢驗所有的候選人,而非只是為某政治傾向來發聲。」
但這個選擇似乎只是一個半瞎著眼的人所能做的選擇。
看了馬太二十二章後,我體會的是:
神歸神的。
政治歸政治的。
並且,我們在政治場面上是無法替神「發言」的...連最有資格發言的耶穌都拒絕發表他的「政治立場」。
神阿,你要在這世上做我們真正的主和君王。因為你是公義的「和平君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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